關鍵詞 |
老公婚外情法律咨詢,財產分割法律咨詢,老婆婚外情法律咨詢,離婚孩子歸誰法律咨詢 |
面向地區 |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备篙吪c子輩之間才屬于三代以內。
因此,在1981年1月1日我國現行《民法典》實施前,有近親關系如表兄妹結婚的,婚姻并不當然無效。一方或雙方申請婚姻無效的,法院不予受理,雙方只能通過離婚解除婚姻。
1981年1月1日現行《民法典》生效后,有法律禁止結婚的近親關系而結婚的,無論是否生有子女,一律無效。一方申請宣告婚姻的,人民法院應予宣告婚姻無效,并同時就財產、未成年子女問題做出處理。
近親結婚對后代有什么不利影響呢?
這個問題有過爭論。在人類文明尚未開化的遠古時代,近親通婚非?;靵y,不僅旁系血親,甚至在直系血親間也可通婚。古埃及統治者認為,只有同族通婚才能保持血統的純潔和,所以多是親兄妹結婚。然而,人們從無數事實中得出結論,血緣近的男女結婚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常出現先天畸形和遺傳性疾病。近代更有大量資料證明,表兄妹結婚,癡呆兒發生率比非近親結婚高150倍,新生兒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親結婚高3倍多。還有人報道,近親結婚者的子女在20歲前死亡者達13.9%,而非近親結婚僅為1.7%。大量事實證明近親結婚對后代不利,應當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