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危廢品庫房,危廢間,新北區危廢品庫房,危廢品庫房 |
面向地區 |
應依據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確定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的位置及其與周圍人群的距離,并經具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可作為規劃控制的依據。”
在對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場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考慮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可能產生的有害物質泄漏、大氣污染物(含惡臭物質)的產生與擴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風險等因素,
【應避免建】在溶洞區或易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響的地區。
應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高壓輸電線路防護區域以外。
應位于居民中心區常年風頻的下風向。
滲漏收集措施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要求: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倉庫式)的設計原則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與危險廢物相容。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設施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
【危險廢物堆放要求;】
基礎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米厚粘土層(滲透系數≤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滲透系數≤10-10厘米/秒。
堆放危險廢物的高度應根據地面承載能力確定。襯里放在一個基礎或底座上。
襯里要能夠覆蓋危險廢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圍。襯里材料與堆放危險廢物相容。在襯里上設計、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統。
危廢倉庫要立,倉庫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危廢倉庫管理責任制要上墻。
倉庫門上要張貼包含所有危廢的標識、標牌,倉庫內對應墻上有標志標識,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用防漏膠帶等盛裝,包裝桶、袋上有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