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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鑒定,是指運用文件檢驗學的技術和原理,對文書的筆跡、印章、印文、文書的制作及工具、文書形成時間等問題進行鑒定。文書,即指公文和書信,但在實際辦案中作為證據的文書往往超出了公文和書信的范圍,如車票、船票、飛機票、發票、收據、人民幣等,其內容的真偽及制作方法都需要進行鑒別。文書鑒定是對案件中涉及的文字制作、文字書寫、文書物證反映的具體內容、文書的真假、文書的制作方法等有關問題的分析、鑒別、認定等活動。
印章在我國是一種重要的確認文件法律效力的工具。在各類文件中,一般都要求先形成文字內容然后再蓋印章,反之內容就可能被偽造。早在公元12世紀,《折獄龜鑒》就提出了“墨浮于朱上,乃先用印而后書之;朱浮于墨上,乃先書之而后用印”的觀點,可見那時人們就已懂得根據朱墨交叉部位色料的層次關系來推斷朱墨時序,這種觀點至今在文件檢驗領域依然受用。然而隨著印章和印油種類、書寫工具、書寫物質及打印方式的發展,朱墨時序判定的難度越來越大,給文件檢驗工作帶來的挑戰也越來越多。為了檢驗的需要,我國的文件檢驗人員在實踐中探索出了一系列檢驗方法。
朱墨時序(亦稱印字交叉順序)鑒定是指對加蓋有印章或捺印的文件上的印章或手印與筆跡或打印文字的先后順序進行檢驗得出是“先印后字”還是“先字后印”的司法鑒定活動。“朱” 一般指印章印文或捺印的印油(通常為紅色印油),“墨”指與印章印文交叉的打印文字或手寫字跡筆畫(通常為黑色)。朱墨時序是確定合同有效性的一種常用手段,一般此類案件是利用事先蓋好印章或指印(偷蓋等)的空白頁變造的合同,往往真假難辨容易引起爭議,因為印章、指印是真實的,但內容顯示公允或一方當事人根本不知。在訴訟過程中,許多文件物證(書證)如借據、收條、遺囑、協議、合同等需要進行確定其印字形成的先后順序以辨文件之真偽。
主營行業:技術咨詢 |
公司主營:筆跡鑒定服務,信息咨詢服務,指紋鑒定服務,廣告設計--> |
主營地區:中國上海 |
企業類型:私營獨資企業 |
公司成立時間:2021-07-31 |
經營模式:服務型 |
公司郵編:276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