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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爾都文的書法特點:
①烏爾都文共35個字母,書寫時為了使得版面更加整齊和美觀,詞與詞之間沒有空隔隔開。
②烏爾都文的單詞是連續書寫的,大部分字母有四種寫法即詞首、詞中、詞末、及“用”四種,但有時書寫文章時為了使字母與附近的字母整合得更加美觀,有的字母會變換為另一種寫法,多時同一個字母有25種寫法。
立書
寫三寸以上的大字,應站起來懸臂書寫,才能使得上力,便于照顧全貌。站時要兩腳踏實,右腳稍跨出,略成丁字步,右半身稍向前伸,腰稍前傾,左手扶案按紙,或向后展。前人主張把下半身的力量集中到腰,用腰部之力推動肩,用肩帶動上肢,通過上肢和腕把力送到筆尖,即所謂“力發乎腰,其根在腳”。這可以在實踐中慢慢體會。
黃庭堅(1045年—1105年),字魯直,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縣)人。北宋詩人,乃江西詩派祖師。書法亦能樹格,為宋四家之一。英宗治平四年(1067)進士。歷官葉縣尉、北京國子監教授、校書郎、著作佐郎、秘書丞、涪州別駕、黔州安置等。庭堅篤信佛教,亦慕道教,事親頗孝,雖居官,卻自為親洗滌便器,亦為二十四孝之一,黃庭堅為蘇門四學士之一,是江西詩派的開山祖師,生前與蘇軾齊名。世稱蘇黃。著有《山谷詞》。